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委继续实施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根据该项目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申请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选派名额:我校推荐人数不限;
2、选派类别:高级研究学者;
3、选派对象: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派出学生的国内博士生导师;
4、交流访问及资助期限:1个月;在外交流时间不足四周者,将追缴相关费用。
二、申请条件
1、符合《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以下简称《选派简章》)的要求。
2、应为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派出学生的国内博士生导师。重点支持与留学院校国外导师有实质性合作、有较强国际交流能力的博士生导师;
3、应已获国外大学或机构正式邀请信,邀请方须为派出学生的外方指导教师或外方指导教师所在院校/科研机构;
4、身心健康,申请时年龄不超过60岁(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申请流程
1、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博士生导师2023年4月26日前填写附件申请表,电子版发至[email protected];纸质版交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2023年5月10日—5月31日,登陆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
3、6月10日前,打印《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申请人签字栏中签名),随同其他申请材料一并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录取后留学人员的派出与管理按国家留学基金委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邓老师
联系电话:64250859
办公地点: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徐汇校区逸夫楼206)
联系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2、2.2023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实施办法.pdf
3、3.2023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pdf
4、4.2023年博士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常见问题解答.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