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202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校候选人的通知

时间:2023年03月09日访问次数:915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选派办法,现拟在全校遴选202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候选人。

请各学院结合学科发展、师资队伍建设情况及项目选派要求推荐项目候选人,于3月24日前将“2023年高研访学项目汇总表”及推荐候选人材料(含个人校内申请表、个人承诺书、邀请信、外语水平证明、科研项目及论文目录、个人简历等)发送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邮箱[email protected]。被推荐人个人申请表、承诺书以及学院汇总表由学院党政领导签字后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出国境办公室。

一、申请条件

1、学院重点培养的优秀教师、实验室骨干,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绩,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教学及科研能力。

2、申请高级研究学者不超过55周岁,访问学者不超过50周岁。

3、博士后不超过40周岁,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且需经人事处签字同意后方可申报。

4、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5、申请时须提交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正式邀请信。

6、须有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在研项目。  

7、在出国期间能认真完成既定的出国研修计划,回国后完成考核指标(至少完成一项):

(1)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1~2篇SCI/SSCI高质量论文;

(2)推动国际合作项目立项或国际联合实验室建设;

(3)教学上开设一门双语课程或全英语课程。

8、申请要求及材料以国家留学基金委当年的选派办法为准。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专栏链接:https://www.csc.edu.cn/chuguo/s/2465

二、申请时间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将对通过学院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后,请候选人届时登陆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www.csc.edu.cn)准时完成网上申报工作。网上申报和审核时间如下:

4月10日—20日完成个人网上申请,上传所有附件材料,打印“单位推荐意见表”交学院院长签字;

4月21日前将申请表(贴照片)、单位推荐意见表以及所有上传的纸质材料(一份)送交国交处出国境办公室;

4月22日—26日国交处完成线上信息和书面材料的审核;

4月28日前国交处完成线上单位推荐意见填报、校内公文审批;

4月30日前国交处将书面材料寄送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三、派出管理

1、国家留学基金委原则上不受理变更留学国别、变更留学单位、变更留学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请。

2、被录取人员在留学资格有效期前出访。凡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

 

 

联系人:张闻

电话: 64251149

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一、202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校内申请表.doc

附件二、2023年高研访学项目汇总表(学院填写).xls

附件三、承诺书.doc

发布时间:2023-0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