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预报2024年在华举办国际会议的通知

时间:2023年10月20日访问次数:65

根据在华举办国际会议的有关管理规定,所有在华举办的国际会议(包括通过线上、线下和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主办、对外申办、承办、合办等)须经报批后方能举行。批准程序分为会议预报和立项审批两个主要步骤。未经预报的会议原则上不受理,未获立项批准的会议不得举办。

在华举办的国际会议是指:通过线上、线下及线上线下相结合形式由我高校在华主办、承办、合办的学术类国际会议。双、多边会谈或礼节性拜会、项目(课题)评审、庆典仪式,以及有外宾参加的校内日常或内部工作等外事活动,均不属于国际会议范畴。

为进一步规范部直属高校和直属单位在华举办国际会议管理工作,现就2024年国际会议预报和管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预报范围

计划于2024年召开的国际会议,以及拟在2024年后举办、且需于2024年对外承诺的国际会议。

本次预报仅需提供拟举办会议的基本信息,在拟对外承诺日期前四个月还须通过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向教育部提交正式申报材料。未经教育部及学校审批通过的会议不得擅自对外承诺。

二、预报途径

请通过学校一站式服务平台-外事信息管理系统-国际会议管理模块预报。

三、预报截止日期

2023年11月15日。

四、注意事项

对于各单位举办的讲座、报告等无需预报,但需要提前3个工作日,通过党委宣传部“讲座、论坛等活动审批系统管理”进行申报。

联系人:邢老师,联系电话:64251193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3年10月16日

发布时间:2023-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