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现将 2023 年结账及 2024 年开账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一、2023年预约报销及开票等业务的时间安排
12 月 17 日 24:00,为线上预约报销截止时间。
12 月 19 日 17:00,为线下提交预约报销单截止时间, 此 后将不再受理财务系统中已预约但未投递的报销单,并作取消预约处理。
12 月 19 日 24:00,为数字财务大厅线上入账业务和开票业务申请截止时间。
12 月 20 日至 31 日,财务处停止对外办公。期间,暂借款 业务可以办理核销手续。
二、关于上级财政专项的期末报销业务
按规定, 财务预约系统中的预约冻结数, 不计入执行率。 为提高年末执行率,今年财务处将继续加大上级财政专项(具体项目明细表可见附件)预约业务的清理工作。校级预算项目参照执行。
实装处物资材料采购平台已停止上级财政专项项目的材 料采购业务,具体以实装处官网的通知和平台操作为准。
三、2023年末关于报销业务的要求
1 . 支票开具业务。2023 年 12 月 19 日以后停止开具支票; 12 月 13-19 日开出的支票日期均为 14 日。
2 . 暂借款业务。按规定,12 月 30 日未核销的暂借款, 属 于结余。请在 12 月底前到财务处办理核销事宜。
3 . 预开发票业务。已预开发票(收据)还未到账的,请及时 催收入账。
4 . 到款经费的入账。请及时认领各类到款,参见信息门户 网站 “财务服务”— “数字财务大厅”— “银行到款查询” 。
四、2024 年开账时间
2024 年 1 月 1 日,数字财务大厅恢复线上开票业务及入账业务申请。
2024 年 1 月 7 日,财务处恢复线上预约报销。
2024 年 1 月 8 日,财务处恢复对外办公,受理各项业 务。
附件:2023 年上级财政专项项目明细表
财务处
2023 年 11 月 21 日